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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婴儿奶粉要标营养成分

   日期:2010-03-0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053    


    新快报讯 (记者 周达标 实习生 高潮 通讯员 左宜弘)婴儿奶粉不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和含量将受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开始,质监部门将执行新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生产加工的食品如标识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新规定将受到处罚。

  修订后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不少原规定都作了修改,并且增加一款:“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识还应当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也就是说在婴儿配方奶粉必须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对于违反规定者质监部门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鉴于部分食品生产者尚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原规定要求的食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去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决定:食品生产者在2010年6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食品可以继续使用符合原规定要求的原有标识包装,也可以在销售单元中通过加贴标签、另附补充说明等形式完善原有标识中有关内容。

    相关链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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