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覆盖全省大中专院校、中学、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重点围绕学校食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食品制作加工过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资质证明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供餐等环节关键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培训体检等内容。检查工作分学校自查自纠、县(市、区)监督检查、各市督导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实行每一阶段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此次监督检查要求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其作为年度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以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和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责任人员,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检查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对每个学校检查情况逐一详细登记并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统计表,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