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自2010年5月1日起,受理的同系列保健食品使用同一批准文号。
据悉,2010年5月1日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原料和主要辅料相同但口味或颜色不同的系列保健食品,其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应相同,将使用同一批准文号。只需在属性名后加括号载明不同的口味或颜色即可。食品伙伴网很多网友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在科学科学分析前提下的合理优化化程序,不仅极大地方便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也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许可管理工作。
该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http://www.cnfood.net/news/quanwei/2010/03/160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