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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行业准入“门槛”出炉 小型酿造企业或被取缔

   日期:2012-07-04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68    
   记者昨日从工信部获悉,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已经公告,其中规定新建酒庄酒生产企业(项目)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75千升,企业(项目)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生产能力的50%。这意味着,我国正在防止葡萄酒行业出现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有参与条件制订的专家指出,有关规定或影响小型酿造企业,有大型酒企则欢迎对葡萄原料保障能力设限。

  专家

  酒庄“门槛”比建议值降低

  本报讯 “准入条件7月1日起开始实施。”昨日,著名葡萄酒专家郭松泉对本报说,准入条件不能说高,是起码的要求。他举例说,当时他参与制订时,曾建议将酒庄的门槛设定为100千升以上, 现在公告的数字已经降低。

  郭松泉说,酒庄产能应在100~1000千升为宜,小于这个范围他认为可称为“作坊”。他说,上述准入条件对葡萄酒小型酿造企业有影响,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日后或被取缔。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准入条件还提出了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应具有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且可控的稳定原料。例如,企业(项目)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生产能力的50%。

  “在原料保障能力这块,我们早就达到了。”昨日,张裕副总经理孙健对本报记者指出,这样设限对公司是利好,因为能让葡萄酒企业更关注产业链的建设,而不是买葡萄来充数。

  记者了解到,“种葡萄”已成趋势,今年2月法国酩悦轩尼诗集团宣布在中国香格里拉种植葡萄450亩左右,拉菲酒庄也早在2009年就在烟台买下一块葡萄园。

  据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1年中国葡萄酒的产量达116万吨,仍远低于白酒产量的1026万吨、啤酒产量的4898万吨。业内预计,中国葡萄酒市场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准入条件要点

  年生产能力

  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的新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1000千升。

  新建葡萄酒原酒生产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3000千升。

  以购入葡萄酒原酒为原料生产葡萄酒产品的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项目),其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2000千升。

  新建酒庄酒生产企业(项目)年生产能力应不低于75千升。

  原料保障能力

  企业(项目)原料保障能力应不低于生产能力的50%,其中葡萄酒原酒及特种葡萄酒生产企业(项目)和酒庄酒生产企业应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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