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日前公布《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新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于乳品的“名字”有了明确说法。今后,对消费者可以看名字,知乳品,企业标注也有据可依。
“鲜牛(羊)奶”或“鲜牛(羊)乳”:(学名:巴氏杀菌乳)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等工序制得的液体产品。
“纯牛(羊)奶”或“纯牛(羊)乳”:(学名:超高温灭菌乳)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至少132℃并保持很短时间的灭菌,再经无菌灌装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
“复原乳”或“复原奶”:全部用乳粉生产的灭菌乳。
“含××%复原乳”或“含××%复原奶”:在生牛(羊)乳中添加部分乳粉生产的灭菌乳。
提示:巴氏杀菌乳只容许以生牛(羊)乳为原料,不能使用奶粉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