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有500人的编制,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将根据各地监测数据分析食品及添加剂当中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食品安全法》实施将近一年,有关部门正在筹备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在4月22日于北京召开的“2010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食品安全法》用专门的一章来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走向依靠科学技术、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建设也是这个体系的重要一环。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助于准确界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成分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如果缺乏这个环节,例如发现了食品当中出现一种可能有害的新物质之后,又不能准确了解其危害大小,就很难制定出准确科学的食品安全政策。
苏志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约有500人的编制。“我们正在争取。”他也表示,希望有能力的省份可以建设分中心。
2009年11月,中国已成立了由42位有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秘书处暂时挂靠在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实际上是上述委员会的具体执行部门。因为风险评估本身,需要依靠专门机构专门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而数据的来源,主要是各地的监测。苏志表示,目前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有三类,分别是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
苏志称,针对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2010年将监测29类食品的132个检测项目,其中包括农药43种、食品添加剂12种;针对食源性致病菌,主要安排了八大类13种食品中的八个主要致病菌的监测;同时,在31个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选择312个县区进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每个县区市选择十家县级及以上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表示,由于缺乏有足够能力的评估团队,可获得的资料也十分有限,因此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目前开展的评估主要是为了应对危机进行的小评估,评估体系的建设“任重道远”.
苏志亦表示,委员会本应是受政府委托或者独立决策开展评估工作,但目前主要是接受政府委托开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