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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红罐维权”剑指两销售商

   日期:2012-07-05     浏览:34    
   广药集团正式启动“王老吉”商标维权后,首度亮出实际动作。昨日,广药召开媒体沟通会,宣布起诉涉嫌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的两家销售商和加多宝公司,该起诉已被立案受理。加多宝对此回应称未侵权。

  加多宝为第二被告

  本次遭广药起诉的销售商分别为广州新供销商贸有限公司、东莞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带有“王老吉”字样的侵权产品被告上法庭。侵权案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经广药授权提起诉讼。记者获悉,广药已收到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分别开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乔长龄律师告诉记者,除了对涉嫌侵权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提出起诉外,生产者加多宝公司也同时被列为第二被告。两案件的索赔金额均为50万元。

  “目前,对市场上涉嫌侵权王老吉凉茶的数字难以确认,两家销售商相关具体销售额也无法获得。根据专利法规定,于是暂时将单例案件索赔金额定为50万元。”乔长龄称,“随着法院进一步调查取证,索赔金额还有可能调整。”

  上周,广药官网显示,在郑州、北京、唐山等地,工商部门已扣押多件由加多宝生产的红罐王老吉凉茶进行调查。根据广药提供的扣查商品图片资料,2012年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所查扣带有加多宝王老吉凉茶22箱,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10日和11日,均在5月9日裁决结果出来之后。

  加多宝回应称未侵权

  加多宝昨日表示,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有关被诉“侵权”的相关诉讼资料,因此“暂不清楚广药起诉王老吉凉茶的销售商及我公司所谓 侵权 的理据”。

  加多宝还表示,法院受理案件是常规流程,受理该案件并不等于加多宝的产品侵权。

  此外,就此前广药提出的“侵权”以及包装装潢权利问题,加多宝昨日回应称,此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自作出裁决之日起,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并不存在鸿道集团自5月2日起生产和销售的王老吉凉茶产品侵犯广药集团商标注册权的说法。

  加多宝表示,仲裁裁决前的红罐王老吉凉茶一直是加多宝生产的,现加多宝对出品的红罐凉茶不再使用王老吉商标,更换为“加多宝”凉茶,符合客观事实,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红罐凉茶知名商品的包装装潢权利始终属于加多宝。”加多宝集团表示。

  “广药双子”股价大涨

  昨日午后,“广药双子”受此消息刺激大幅走高,截至收盘,白云山A大涨6.82%,报21.30元。并于盘中触及21.65元,为该股登陆资本市场以来历史新高。广州药业亦大涨5.56%,收报24.11元。

  进入5月份以来,广州药业股价急速攀升,由13元涨到近日24元左右,涨幅超过80%。白云山A也由之前不足12元涨至目前超过20元,涨幅接近八成。

  策略

  从渠道“开刀”逼加多宝下架

  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5月9日的仲裁结果,2012年5月2日起,广药集团正式收回王老吉商标。广药即宣称,市面上存在的加多宝生产的红罐和红瓶王老吉皆属侵权,要求其下架。加多宝方面则一直对此置之不理。

  随后广药敲定统一、银鹭等30家代工企业加大产能,其红罐王老吉进入铺货阶段,“两个红罐”开始并存于市场。

  广药维权选择将矛头对准了销售商,明确称“希望向社会传达这样一个信息,一切直接或间接基于鸿道(集团)有限公司或加多宝的授权生产、销售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产品,都是侵权产品。”并强调这类产品的生产、销售行为“必须停止”,否则将依法严格追究行为人的相关责任。

  调查

  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受影响

  昨日,记者在北京宣武门沃尔玛发现,货架上已没有加多宝红罐王老吉,只有绿盒广药王老吉,销售人员称,为安全起见,已不进加多宝凉茶。

  记者随后在附近物美超市发现,只有新款加多宝凉茶,销售员说旧款带王老吉字样的红罐凉茶有一阵没进了。

  不过记者在街边小卖部发现,仍有加多宝出品的红罐王老吉在售。

  根据记者拿到的一罐加多宝红罐王老吉,该产品生产日期为5月9日,而此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日期是2012年5月9日。

  记者就库存问题询问了加多宝方面,但未获任何回答。业内人士称,目前不太好确认渠道中仍有多少在售的加多宝红罐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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