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甄真)今天,我市(济南)26家食品生产企业联合签署质量安全宣言,承诺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我市本月底全面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加大食品生产源头治理。
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我市质监部门要求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企业要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要建立销售台账,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质监部门可以开展特别监督检查,根据需要,还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等参与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将被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