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通知明确,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减免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包括: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收取的品质检验费,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和动植物产品检疫费,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费,重量鉴定费,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签发证(单)费,以及实验室检验项目、鉴定项目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