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CFIA)致函国家质检总局,同意河北和山西两省苹果对加拿大出口。至此,我国已有山东、陕西、河北和山西四个省份实现对加拿大出口苹果。
2002年以来,为防止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入境,加拿大仅允许进口我国山东、陕西两省苹果。为帮助河北苹果实现对加出口,河北检验检疫局将成功帮助河北鲜梨实现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出口的经验运用到出口苹果管理上,按照加拿大官方要求,向加方提供了河北苹果生产管理环节详细的技术资料及日常监测数据,并于2009年4月向加拿大提出了出口申请。2009年10月,加拿大官方完成了对河北省苹果产区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和实地考察,认可了河北出口苹果检验检疫质量管理体系,允许河北苹果对加出口。
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积极支持下,通过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出口企业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仅用不到1年的时间就成功实现河北苹果对加拿大出口解禁,拓展了河北水果出口新市场。这也是继河北鲜梨之后,河北检验检疫局在突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又一成功典范。
河北检验检疫局将按照加拿大官方进口苹果有关要求,积极为出口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出口苹果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苹果对加出口贸易健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