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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6月1日执行新《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日期:2010-05-0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65    


    本报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孙超 通讯员焦强)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质监部门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起,市质监部门将执行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对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据了解,2009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重新修订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新规要求食品标识除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加上了需标注联系方式一项。食品标识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方式。婴幼儿食品方面,在要求“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成分或配料清单”的同时,特意增加了“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识还应当标注主要营养成分及含量”的规定。

  ■给您提醒

  在此,石家庄市质监局相关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读懂食品包装新标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后,不少食品包装将因此更换新标识,因此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该注意:一要看保质期。尽量选择保质期内、离生产日期较近的食品。买散装熟食、糖果、饼干等,也应向销售人员询问清楚,以保证新鲜。二要看食品添加剂,根据《规定》,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的,应当注明具体名称。消费者选购食品时需注意添加剂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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