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部署在全省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强调,此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及责任制落实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校长是否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布局流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制定了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帐记录等规定。其次,检查学校内部及周边饮(副)食店、小卖部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经营问题。重点检查许可证、工商执照及环境卫生、食品来源和进货台帐,以及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问题。第三,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问题。重点检查许可证、工商执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环境卫生、原料来源和进货渠道,以及是否存在使用有毒有害、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等原料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具体方案,迅速组织专项检查。各地专项检查要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下旬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