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甘肃:抽检食品 不收检验费还得买样品

   日期:2010-06-02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01    


    商报讯 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获悉,《甘肃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实施,明确规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包括监督抽查检验、专项监督检验、风险监测检验,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不得向被检企业收取检验费,并购买检验所需样品。

    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过程中,抽检部门不得向被检企业收取检验费,并购买检验所需样品。其中食品监督抽查检验和风险监测由省局拨付补助经费,专项检验由组织实施的质监部门向当地财政申请经费。经监督检验合格的食品,自抽样之日起3个月以内不得对同一企业的同一品种施行重复监督检验。但食品风险监测、专项监督检验以及对投诉、举报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检验除外。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