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为促进对外贸易和农业产业发展,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继续减免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时间至2010年12月31日止。
据了解,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其中,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具体减免项目包括: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收取的品质检验费,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和动植物产品检疫费,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费,重量鉴定费,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签发证(单)费,以及实验室检验项目、鉴定项目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