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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出台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进一步改进工作

   日期:2010-06-1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27    
 

    新华社上海6月9日电(记者杨金志、赵小娜)记者从9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市即将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这些制度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明确、更具体的工作要求。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表示,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克服特权思想,用好执法权,不越权、不失职,寓管理于服务和教育之中;抓住程序规范这一关键环节,制度建设要科学严密、公开透明、高效便民;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批评和监督,积极主动回应媒体监督,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介绍说,上海市即将出台的这两份文件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首先是强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如规范强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行政执法单位作为行政执法经费或者奖励经费使用。

    其次是着力推行“柔性执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要以教育指导为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行政执法应当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

    再者是注重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执法规范对行政执法人员处理暂扣合法财物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对于不易保管的物品,原则上不予暂扣处理;规范还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暂扣财物过程中的保管义务、留存证据责任以及保管不得收费的原则。

    这两份文件还提出,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杜绝执法不作为、执法推诿等问题;规定了分类分步执法模式,要求行政执法单位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采取不同的行政执法方式;对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等的违法行为必须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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