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流通经营户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少农村边远地区的经营户因为办证办照程序比较复杂,成本较高而放弃办证办照。针对这一问题,重庆市工商局今年3月份在彭水县开展了食品流通个体证照合并审批试点工作,对从事食品流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实行“提前核查、上门办理,一表申请、合并受理、同步审查、一次核发”的审批制度。该项直接服务“两翼”农户减负增收的创新性举措有效简化了食品流通个体证照手续,减轻了经营户负担,消除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主要做法是:
一是提前核查、上门办理。对具备申请条件但暂未提出证照申请的经营户,在市场巡查时提前实施现场核查,当场告知核查结果,并采取主动上门办理或场镇集中管理等方式,当场受理申请,当场核发证照。此举使农村边远地区经营户节约往返办证办照成本300元以上,食品无证无照经营现象也大为减少。
二是一表申请、合并受理。即对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两套表格文书进行整合,对两套申请材料进行合并,一次填写、一次受理,申请文书由过去的6套表格23页缩减为1套表格4页,申请材料由过去的11项精简为8项,避免了经营户重复表格文书填写、重复提交申请材料,极大提高了受理工作效率。
三是同步审查、一次核发。对经营户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与注册登记申请实行同步审查,审查合格后一次性向申请人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减少了经营户办证办照的往返,大大提高了审查效率。食品流通的个体证照办理时间由过去的40分钟以上缩短为7分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