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网站6月21再次公布8个行政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省司法厅、省法制办、省旅游局、省质监局、省中医药局、省宗教局、省公务员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经本轮机构改革调整后的职责分工均已明朗。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职责变化很大,由省政府直属机构改为由卫生厅管理的二级局,其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也将划给卫生厅。负责餐饮业等消费环节的监管
调整后的食品安全职责分工为省卫生厅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省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过去由省卫生厅发放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将取消。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处有关负责人解释,此番调整一来遵循中央部委的既有做法,二来也是依据新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事务改为分段式管理,即由卫生、药监、质监和工商等部门在不同环节各司其职。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设11个内设机构,其中由于部分职能移交给省卫生厅,原食品安全协调处和食品安全监察处被撤消,新组建食品安全监管处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分别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省质监局
不再办理企业和产品名牌评选
四川省质监局的机构和职能有所调整,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进一步下放行政许可审批事权
此外,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承担;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在其他事项的管理中也明确规定,省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省卫生厅负责提出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不再发放食品生产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省质监局负责管理地方标准的统一立项、审查、编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