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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肉类进口报告制度狙击恶意倾销

   日期:2011-02-1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304    

         
    2011年2月15日,为了保护国内农业相关领域的安全,打击恶意外来倾销,商务部发布公告,将猪肉、牛肉、羊肉及副产品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我国经营企业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必须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进口信息报告。这也是继此前通过信息申报制度打击豆类产品倾销后,商务部再度扩容申报种类。

    公告中明确表示,自今年4月1日起,进口企业在进口猪肉、牛肉、羊肉及副产品时,要履行进口信息报告义务。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是进口报告工作的执行单位,负责上述产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商务部每半个月,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发布专栏"发布有关进口信息。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实施进口报告管理,主要是为了收集全面的进口信息,将信息整合后,再进行统一权威的公布,为进口经营企业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也为政府制定进出口政策提供参考信息,使政府可统筹调整进口政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宋泓认为,此次确定对上述农产品实施进口信息报告制度,一方面是因为肉类等农产品关系民生及经济基础,对其进口信息的掌握和消化,有助于我国国内经济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在扩大进口政策的刺激下,进口会逐步放宽,而我国农业发展还比较粗放,容易受到一些恶意倾销的侵害。

    "就像之前的大豆一样,不掌握具体的进口量,最终发展到威胁国内豆类企业及豆农的生存我们才亡羊补牢,我们的农业承受不了第二次。"宋泓表示,我国是农产品生产、消费大国,也是进口大国。因我国进口企业的经验不足、信息不全、金融体系不完善,大规模高价采购后,国外市场突然降价销售,导致我国大部分企业因成本上涨,销售价格降低,利益受到严重挤压,很多中小企业不得不以倒闭终结,部分存活下来的企业,却因国际企业巨头的利益扩张,而面临被并购压力,如果并购成功,将在关系国际民生的农业领域对我国经济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到目前为止,实施进口报告的品种为大豆、油菜籽、豆粕、豆油、菜子油、棕榈油和猪肉、牛肉、羊肉及副产品,均属于农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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