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陈 锐 2010-8-17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逐步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了国务院食安委总协调、地方政府负总责、卫生部门综合协调、部门分段监管的格局。总体上看,当前食品安全形势比较稳定,但由于我们食品安全的基础薄弱,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食品安全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特别是我们食品工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还比较低,食品工业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此外,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还有待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技术能力还比较薄弱,食品安全隐患甚至系统性风险并没有完全消除。可以说,我们既面临致病微生物、污染物、添加剂、动植物毒素等引起的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又要应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参杂使假、投毒犯罪、虚假宣传、媒体炒作等引发的非传统的食品安全事件,因此我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要有清醒的认识。
下面,我介绍近期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一、认真做好问题乳粉集中清查工作
针对今年以来各地查处的问题乳粉案件,卫生部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安排,在今年7月再次部署问题乳粉专项清查工作,主要任务是限期集中清查问题乳粉,彻查问题乳粉案件,举一反三,完善监管制度。目前,限期集中清查工作正在扎实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乳品市场基本平稳。各地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办紧急通知、全国整顿办63号、卫生部65号电报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及时沟通信息,梳理线索及时通报。二是做好信息管理。原则是“内紧外松”,统一归口,引导舆论,维护稳定。三是落实风险监测计划。按照今年风险监测计划要求,尽快组织开展“三聚氰胺”的监测,及时评估,指导清查工作。四是要做好清查行动的总结和上报工作。本次清查行动截至8月15日,8月20日前,各地要将工作情况报告国务院。
二、继续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4月19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后,全国整顿办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总结前期整顿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我们印发了打击非法添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标准清理等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顿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各地及时制定了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政府负责同志亲自抓,确保任务落实。目前已公布了4批43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19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依法对清查的250余种涉嫌不符合法规标准的食品添加物分类纳入食品添加剂、新资源食品和进口无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物质管理。重点督办了年初问题乳粉彻查行动中各地查处的35起案件,其中22起已基本结案,7名犯罪分子已判刑,监察机关对陕西金桥、乐康问题乳粉案件中15名相关责任人已追究责任。
下一步要继续公布“黑名单”并建立违法添加物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数据库,规范添加剂的管理,完善添加剂标准体系,继续督办问题乳粉案件的查处,尽快结案。与公安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薄弱,水平亟待提高。一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普遍缺乏监测设备,50%的省级机构仅能监测2010年全国监测计划规定132个化学性监测指标中的50%,个别的只能监测20%,绝大部分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具备8大类食源性致病菌的常规监测能力。二是中西部地区监测和检验能力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监测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三是与国际水平相比,缺乏数据采集、贮存、传输和分析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未建立风险评估信息系统、监测数据数学分析模型和风险预警系统。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完成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确保监测项目及时完成,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地疾控机构要按时上报监测结果。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能力建设的专项规划,加强各级疾控机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能力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条件和工作规范、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检验数据采集与交换技术规范等制度,不断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积极开展风险监测、风险交流、评估预警技术的研究与应用,重点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致病性微生物评估与食品安全预警等模型的研制工作,拟选择一些具有积极性和工作基础的地区作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预警技术的应用试点。五是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机制,合理调配现有各系统的监测资源,并建立科学实用的信息技术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共享。
四、努力做好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技术性强、涵盖范围广,现行食品标准数量多,清理完善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相对而言,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人力和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经努力,目前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一是完成乳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发布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14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和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组织开展了标准宣贯、培训和解疑释惑等工作;二是制定了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抓紧食品中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性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清理工作,目前基础标准已经陆续上网征求意见;三是组织制定《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等重点标准,完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四是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工作安排,启动2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清理工作;五是组织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六是做好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加强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交流与合作,维护我国食品贸易合法权益。
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制修订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规;二是做好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清理工作,我部将继续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和对外通报工作,组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标准;三是完成《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及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审查、报批等工作;四是部署落实200余项食品卫生标准的清理完善工作;五是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部署乳品安全标准的跟踪评价等工作;六是做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要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五、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工作。
近期,媒体报道婴幼儿疑因食用“圣元乳粉”导致性早熟。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有关部门和湖北省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卫生部于2010年8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测和事件调查结果。
为妥善做好事件处置工作,下一步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增强敏感性,对媒体和社会反映的涉及食品安全与健康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核实情况,果断处置,不能延误战机。二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机制。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依法依职责主动应对,各方要团结一致,形成合力,明确责任,妥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三是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各地要建立包括临床、流行病学、检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面的专家队伍,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在专家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处理建议。四是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提高食品检验检测、分析评估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能力与水平。五是做好舆论引导,及时沟通信息。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稳妥公布事故处理进展和结果,掌握主动权。同时也要加强正面宣传,解疑释惑。另一方面,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普及相关知识,避免公众出现恐慌,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