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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食品备案注册证书两个版本均有效

   日期:2010-09-0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70    


    近日,有些拿到出口食品备案新证书的企业到检验检疫部门咨询:“我们卫生注册的新证书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以前的证书现在不能用了吗?”同时,也有尚未拿到新版证书的企业询问:“我们现在用的卫生注册证书是蓝色底的,可是客户说他们接触的一些企业用的证书是白色底的,和我们的证书不一样,证书的叫法都不同,客户因此质疑我们的证书是否还有效,如果有效有什么证明?会不会影响我们出口?”

    根据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确实存在新旧两个不同版本的有关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书,旧版的根据食品品种的不同分为注册和登记两个不同的证书,证书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注册(登记)证书”,新版证书名称统一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目前这两种证书在有效期内均为有效证书。因为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新的规定,原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的“卫生注册和卫生登记”管理现在统一为“备案”管理。随后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目前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暂按照卫生注册有关评审和卫生要求规定执行,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备案和换证复查企业,颁发备案证明;已经获得检疫注册登记的企业,自动获得相应的食品安全备案,不再另行办理备案手续。

    因此,2009年6月1日起,新申请备案或换证复查的企业所拿到的就是新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原先已经实行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的企业,在原先旧版的卫生注册登记证书到期前三个月申请换证复查时,即可办理换发新版备案证明。

    由于卫生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因此在2012年6月1日前,新版及旧版的证书可同时存在,其证书在有效期内均可凭证报检办理检验检疫业务,相关出口企业不必担心会影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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