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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发布餐饮安全消费警示 加工场所超25℃不做凉菜

   日期:2010-08-0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35    
 连日来,山东青岛处于高温高湿季节,食物极易腐败变质。根据各地往年食物中毒发生情况的分析预测,8月是食物中毒事件高发期。对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4日发布餐饮安全消费警示,提醒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六关”,而消费者去饭店尽量选择“笑脸”单位。

    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气温高,再加上青岛旅游人数多,大型活动集中,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他们发布餐饮安全消费警示信息。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食品原料、食品加工、清洗消毒、食品存放、个人卫生、环境卫生“六关”,严禁采购、使用、存放亚硝酸盐(食品伙伴网注:此处疑似记者笔误,某些亚硝酸盐属于合法食品添加剂,不应该被全面禁止使用),生吃的蔬菜水果应进行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持健康合格证上岗。同时,加工场所温度超过25℃时,应停止制作供应凉拌菜。自8月1日起,对大型餐饮单位启动每日监测制度,各区市餐饮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频次,整改安全隐患。

    而消费者在外就餐时也要科学选择餐饮单位,选择食品安全信誉度B级以上或监督公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用餐时,应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少吃或不吃生海产品,不要在小餐馆内吃凉拌菜,尽量不要食用隔夜饭菜,切忌过度食用冷饮或者热食后立即冷食。消费者在点菜或自己做菜时,注意辨别有毒的动植物,如有毒的蘑菇、河豚鱼、颜色过于鲜艳的肉制品等,避免食后中毒。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腹泻门诊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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