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8月8日电: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环节对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河北、山东、河南、江苏、福建、广东共10个省市28家企业生产的膨化食品进行了食品质量抽样检验。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检验了铅、铝、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等4项指标。经检测,2个批次膨化食品质量不合格。
对本次抽样检验发现的质量不合格食品,天津市工商局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将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同时,要求全市食品经营者,对质量不合格的膨化食品,一律停止销售,并主动向辖区工商分局报告;对继续销售的,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消费者发现经营者继续经销质量不合格的膨化食品的,可以拨打12315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