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政府目标,为提升环境质量、强力推进环保“民生”工作。
重庆市环保局从七个方面积极推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管理:
一是颁布实施重庆市POPs“十二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POPs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及削减控制计划;
二是成立了市级领导组织机构,统筹协调重庆市POPs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通过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会,开展POPs调查、流通领域杀虫剂类POPs联合执法检查等业务工作培训,打造地方POPs环境监管队伍;
四是将POPs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环保系统目标考核,强化监督考核机制;
五是将二恶英重点排放源监测需求纳入重庆市环保日常监测计划,为二恶英的削减和控制提供重要技术支持;
六是将POPs污染防治工作列入环保宣传工作要点,提高全社会POPs污染防治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
七是积极协调市财政,将POPs调查、二恶英重点排放源监测、二恶英实验室运行等经费纳入市级财政常年专项,为POPs污染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