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假酒在全国范围内不仅“打而不绝”,而且令我省诸多酒企陷入“产品越好卖、假货就越多、投入就更大”的怪圈--
湖北是粮食大省、农业大省,也是酒业大省,其中白酒实力尤为突出,稻花香和枝江连续多年跻身全国酒业十强。“多年来,湖北酒业综合实力排名在全国处于第七第八左右的位次。”湖北省酒业协会有关人士昨介绍说。
作为酒业大省,我省的品牌名酒行销全国,引来赞誉声声。但另一方面,酒业大省一直有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假酒。我省一家知名白酒企业专门设了个打假办公室,每年查办大案数十起,涉案金额上千万元。至于那些没有查获而流入市场的假酒有多少,以及假酒对我省酒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商誉损失有多少,采访中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假酒在全国范围内不仅“打而不绝”,而且令我省诸多酒企陷入“产品越好卖、假货就越多、投入就更大”的怪圈。
湖北名酒屡屡被“傍”
近日,枝江酒业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异议复审裁定书,裁定“牧江大”商标不予核准注册。为了等待这一纸裁定,枝江酒业锲而不舍努力了七年之久。“牧江大”和“枝江”,一个属籍籍无名之辈,一个是中国驰名商标。两者之间是如何搭上关系的呢?事情的原委还得从2002年说起。
2002年9月,一家随州酒厂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一件“牧江大”文字与图形的组合商标,如果单纯从该商标的字形、读音上看,“牧江大”与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枝江大曲”具有比较明显的差别。因此,2003年6月14日该商标经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但是,经过枝江酒业打假办的调查,“牧江大”商标的申请人在实际使用中,通过字体变形处理的“牧江大曲”四个字与“枝江大曲”非常近似,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侵害了枝江酒业的利益。
枝江酒业知识产权办公室结合打假办收集的证据及时向商标局提出了异议申请。经过几年的等待,2007年12月,商标局以“牧江大”商标与“枝江”和“枝江大曲”注册商标不构成近似为理由,裁定枝江酒业的异议理由不成立,这是枝江维权道路上一次令人沮丧的失利。
但枝江酒业并未就此放弃,2008年1月7日,公司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皇天不负有心人,今年,枝江酒业终于收到了商评委关于“牧江大”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定,成功扞卫了自己的权利。
去年,广州有关部门端掉了一个利用废弃学校做掩护,加工生产稻花香珍品二号的制假窝点。经查,制假者采购与稻花香珍品二号非常相似的酒瓶、酒盖、包装盒生产“稻龙香”珍品二号,仿冒酒包装上的“稻”、“香”二字字体一样,而且“龙”字的字形与“花”字相似。如果不仔细辨别,很容易误认是稻花香畅销产品珍品二号。
我省名酒被“傍”的个案举不胜举。比如,武汉市场上曾有“黄鹤梦酒”,其产品包装完全仿照天龙黄鹤楼公司成品;市场上曾出现的关公义酒,其包装仿造关公坊酒;山东一家酒业公司刻意搭“稻花香”的便车,注册“枣花香”白酒商标,今年被判决撤销,等等。
投入大却难治“头疼”
谈及假酒,稻花香、枝江、天龙黄鹤楼、劲牌酒业等我省知名酒企无不喊“头疼”.但头疼归头疼,打假必须照常,还得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据了解,劲牌公司每年拿销售收入的3%投入到知识产权建设与维护活动之中,每年知识产权查询、申请、管理及维护等费用超过百万元。曾经有一次,该公司知识产权部一行4人赶赴杭州、厦门、广州等地开展打假取证行动。其间,拍得现场照片30张,购买封存假冒“中国劲酒”12件。此次行程一共4天,交通费、食宿费及购物取证的相关费用超过万元。
“我们打假办有8个人,都是专职。为了开展工作,配有一台专车。”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部长林海尽管没有透露打假维权开销的具体数据,但他肯定地说“公司一直很重视打假维权工作,每年投入都很大”.
据了解,我省知名白酒企业无一例外地设置有打假办、法务部或知识产权部等部门,承担公司的打假维权工作。众酒企打假办专职人员少则七八人,多则二三十人,以稻花香集团为例,共有25人的打假队伍,专门负责全国市场的打假工作,同时负责市场监察工作。除去办公、交通、食宿、公关、取证等费用,仅以每人每年平均5万元的年薪计算,打假人员人工成本一项就超过百万元。“当前,白酒企业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途径依然是‘企业摸查、举报打击'.由此,白酒制造企业都要投入巨额的费用和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企业经常面对的是’产品越好卖、假货就越多、投入就更大‘的尴尬局面。不打击,市场遭到蚕食和破坏;打击,维权费用日益增加。”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部长屈伟说。
除投入大之外,酒企打假还有一些“头疼”的问题,比如职能部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有些地方的工商、公安、质检等部门对当地的制假人员打击不力--制假人员大多假冒外地的名牌产品,对当地经济影响不大;地方黑恶势力参与制假售假,对打假人员和举报人员进行跟踪和打击报复等。
呼吁立法严打造假
据了解,白酒产品事关国家食品安全,如今的造假组织为躲避严厉打击,基本放弃了用工业酒精勾兑的传统造假手段,改用“劣等白酒+高仿真外包装”的手段谋取暴利。“在外观上,仿冒的’高仿酒‘不但消费者无法辨认,有时连执法人员甚至企业人员也较难分辨其真假。执法主体缺乏可以当场辨别产品真伪的统一、有效的’国字号‘平台和标准,使打假维权工作缺乏及时性,同时也制约了白酒厂商的维权主动性。”稻花香酒业相关人士说,企业没有执法权,酒企多是通过工商、质监等部门来打假维权。造假手法“升级”,给企业维权、行政部门执法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业内资深人士介绍,新形势下,打假维权工作还面临其他新问题。比如,造假者隐蔽工作非常出色,反侦查能力越来越强,其机动性也越来越强,经常出现如下尴尬情况:端掉了造假窝点、跑了造假人,查获的仅仅只有一仓库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一些瓶瓶罐罐。有幸人赃并获诉诸于法律,却换来制假者无力支付,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案值仅能换来区区几万元的工商罚款或制假者的缓刑,而企业付出的则是巨额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维权结果不尽如人意。
相关人士介绍,白酒是一种特殊商品,白酒的生产和经营,关系到国际声誉,关系到国家财政,关系到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需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白酒企业打假维权工作的执法依据目前主要为《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白酒法》来规范白酒企业的生产及销售工作。
“只有通过专门的立法,来明确白酒行业的准入机制,淘汰一些生产规模小、自动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粮食消耗高、生产工艺落后的小酿酒厂、小作坊。由此,我们倡导和呼吁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加强专门的白酒立法来明确对造假行为的惩处方式和力度,提倡文明饮酒、健康饮酒、科学饮酒、艺术劝酒等,从而来保障白酒消费者和白酒企业的合法权益,以此来规范整个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稻花香酒业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