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慧珏
中国进一步向北欧开放食品市场。
8月30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与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签订议定书,为中国进口来自北欧的部分肉类制品订立框架。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赵增连处长向本报记者透露,丹麦与我国签订的是《熟制猪肉进出口相关议定书》(暂定名),双方已经就初步的进出口意向达成了共识,具体双边贸易和检验检疫的细节,将在该议定书的框架内逐步完善。
丹麦王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高级商务官员赵千捷对记者表示,他们将在一周内获得这份议定书的正式文本内容,之后两国将启动一系列磋商。他介绍说,此次丹麦出口的熟制猪肉,是指经过一定条件热处理的熟制猪肉产品,也就是罐头肉类以及培根等肉制品,按照乐观的估计,一年之后丹麦的熟制猪肉将有望出现在中国市场上。
与此同时,国家质检总局与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正在就重新开放丹麦鱼粉进口进行商谈。同日,国家质检总局也和芬兰食品相关部门就牛肉类食品的进口签署了议定书。
近年来,北欧与中国在进出口食品贸易方面的贸易顺差逐渐递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2006年北欧国家向中国进口食品贸易额为9300万美元,2009年该数值就达到了6.9亿美元;而中国向北欧国家出口食品贸易额从2006年的8000万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2.8亿美元,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前者。
“在此之前,丹麦与中国已经在鱼类食品的进出口贸易上达成良好的合作。作为农林生产国,北欧五国看好中国市场的消费能力。因此在食品贸易方面,北欧对中国的贸易顺差近年来有大幅增长。”丹麦兽医和食品局局长尹士本对本报记者表示。
他同时强调说:“食品进出口贸易有赖于双边对食品的监管和检验检疫达成共识。此次我们希望通过熟制猪肉进出口协议的签订,加深两国在食品安全检验检疫方面的合作。”
丹麦食品、农业和渔业部大臣亨里克·于耶(Henrik H?egh)代表北欧部长理事会表示,在食品安全管理上,跨区域合作非常重要,传染病没有国界,因此北欧部长理事会帮助建立联合紧急情况反应机制,将食品安全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上。
据悉,在北欧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企业对食品安全承担大部分责任,国家的食品部门主要负责监控。北欧的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系统追溯”,也就是说,从农场到餐桌的每一个食品加工或运输环节出发,都可以追溯到源头,消费者们甚至可以在网上查询他们购买的食品的各类元素含量。
赵增连表示,中国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也采用了区域化管理措施,在一定的行政辖区内,以出口食品农产品[18.77 2.40%]符合国际市场准入标准为目标,集约管理资源,建立从源头到后期抽查的防线。他表示,我国已经开始就食品安全监管同北欧各国进行交流,进出口食品监管的规范也将带动国内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