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于今天(2011.4.20)发布《关于征求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用容器公告意见的函》,开始对双酚A禁止在婴幼儿食品用容器中使用的有关问题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我国计划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如奶瓶)生产和进口。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含双酚A的婴幼儿食品容器。对于除婴幼儿奶瓶以外的其他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涂料则允许使用,但双酚A(BPA)迁移量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另外,卫生部要求4月29日前反馈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