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首先,要求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提出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
对于生产过程的监管,吉鹤立认为,现在食品生产企业的质检部门往往不得不听命于公司总经理甚至生产经理,没有独立的权力,当总经理为了成本或销量要求添加不该添加的东西时,质检部门也无可奈何。"企业质检人员应置身于总经理和生产经理之外,直接对企业第一责任人负责,因为《食品安全法》规定,企业食品安全出了问题将直接问责第一责任人。"
其次,目前国家的监管流程是自上而下,但由于人手和精力不足,不可能对每家企业、每一次投料均做检查,如果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食品生产企业的质监人员不仅要对企业第一责任人负责,也要对政府监管部门负责。企业的质监人员有权有义务将企业生产情况报告给监管部门。这其实也是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