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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接食品安全举报不处理要问责“一把手”

   日期:2011-04-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55    

    经过用碳酸钠给不新鲜猪肉"化妆"、25万斤含有甲醛"毒血旺"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后,九龙坡区相关执法部门开始"动真格的".今日起,九龙坡区率先在全市试行《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并公布了举报电话89123966.九龙坡区副区长何勇向媒体介绍了《食品安全监管问责办法(试行》的有关情况,

    《问责办法》规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除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以外,各环节上的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对该事件负有责任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都将被逐一问责。

    九龙坡区监察局副局长庞振华表示,只要发现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将对所有未尽职责的行为及责任进行追究,此举将杜绝各部门出现责任推卸的情况。

    问责可叠加情节严重将免职

    对各责任人的问责也将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分为9种问责方式。包括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

    这9种问责方式即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将针对各种具体情况确定问责方式。

    不处理举报也算"你的责任"

    及时处理群众举报也将纳入"问责"之一,接到不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没有及时移交到处理部门的,也将被追究责任。

    庞振华表示,对于此类"不作为",由区食品安全整治办公室提供线索,交由区监察局调查,如情况属实,将把对责任人的问责结果交由区组织部或相关部门处理。

    对于本次《问责办法》,庞振华介绍,其最大的创新在于"事前预防","给内部人员起震慑作用,使他们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不力或监管不到位,即使没有造成任何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人也将追究。

    鼓励群众举报重大奖励无上限

    只要发现有食品安全监督的不尽责或是不作为的,任何单位和市民都可向九龙坡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九龙坡区监察局举报。

    同时,为了动员市民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九龙坡区还安排了专项经费,对举报群众给予200元-2000元不等的奖励,特别重大案件的举报将"上不封顶",另行给予重金奖励。即日起,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8912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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