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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强调:无论酒还是食物一切以数据为准

   日期:2011-04-2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04    

    如果真的是吃了含酒精的食品或者服用了含酒精的药物而导致了酒驾,是不是可以逃避处罚呢?交警回答:不可能。以食物为借口不承认酒驾,均属无效。

    根据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2mg/ml且小于0.8mg/ml的,即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80mg/ml的,属于醉酒后驾车。

    "只要体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即构成饮酒或醉酒驾驶行为。"交警称,驾驶人食(服)用含酒精成分的食物、饮料、药品的,如导致体内含有酒精的,同样会妨碍安全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凡是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的,都将一视同仁,依据体内酒精含量严格执法。"相关人士同时表示,若当事人对呼吸检测方式产生的结论有异议的,可通过血液检验的方法进行查证,最终以血液中的乙醇含量来认定违法行为。

    该人士特别提醒说,食用口腔清新剂、漱口水漱口后易被测出"酒驾",应用清水反复漱口,待酒精成分蒸发后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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