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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犯罪

   日期:2011-05-0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36    

    本报讯  (记者张  昊)针对食品添加剂监管情况和食品添加剂的主要标准等问题,卫生部近日在其网站上介绍了相关知识,明确指出,非食用物质(如孔雀石绿、苏丹红等)是指被违法添加到食物中的物质,与食品添加剂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据介绍,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规定了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定义、范畴、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原则等。

    目前,国内和国际上均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但食品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性评价需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对食品添加剂从生产到使用的过程都要进行严格监管。而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孔雀石绿、苏丹红等)事件不仅有别于滥用食品添加剂,而且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犯罪行为。

    另据了解,目前我国有食品添加剂23个类别,2400个品种。其中,加工助剂158种,食品用香料1853种,胶姆糖基础剂物质55种,其他类别的食品添加剂334种。此外,我国还允许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约200种。自卫生部等部门建立违法添加"黑名单"制度以来,已有5批共47种物质(如孔雀石绿、苏丹红等)被列入"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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