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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发通知治理“餐桌安全” 食品监管不作为将追责

   日期:2011-05-0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033    

    本报讯 我省将严查瘦肉精、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对辖区县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考核评价;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重点针对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

    取缔非法屠宰点

    今年我省将建20个畜牧标准化示范区和100个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屠宰窝点和经营网络,严厉查处私屠滥宰行为。

    加强"瘦肉精"和莱克多巴胺监管,组织开展生猪养殖环节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对万头以上规模的生猪养殖场和23个城市定点屠宰场100%实施"瘦肉精"监管。

    严查滥用食品添加剂

    组织开展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顿,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和乳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物等违法行为,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

    加强桶装水监管严查"地沟油"

    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和违法排污企业。加强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提高瓶(桶)装饮用水安全卫生水平。

    开展"地沟油"集中专项整治,以城乡接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打击非法生产,取缔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和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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