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质监局出台奖励办法,对举报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最高奖励10万元,举报电话0311-12365.奖励办法规定,凡以实物、书面材料、视听资料和符合规定要求的其他证据,向质监部门举报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等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属实后,对举报人按照实际罚没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10万元。奖金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进行奖励;没有罚金的,每查实一起给予3000元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