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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食品生产主管采购人员一律签订责任状

   日期:2011-05-0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49    

    东莞昨日发布食品企业生产新规

    本报东莞讯(记者陈明 通讯员凌智勇)"企业法人、生产主管、采购主管必须签订责任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政府备案。"昨日上午,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召开全市食品(含原材料)生产加工企业大会,宣布最新食品生产加工管理规定。对于这一条严厉的食品监管措施,到场的一千多家食品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如果能够落实,以后就不会再出现违规使用添加剂的垃圾食品了。希望食品安全环境有改善,否则整个行业信誉扫地,大家都没有出路。

    重新明确:

    添加剂适用范围及用量

    昨日的千人大会上,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罗晓勤向所有企业宣布:东莞市质监部门将随后与全部企业签订《添加剂安全使用责任书》,责任书中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适用范围、使用数量。责任书还必须附带责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订完毕后由质监部门留档长期备案待查。

    签订责任状:

    生产主管采购员也要签

    签订责任书的人员除了企业法人代表外,还有企业的生产主管人员、采购人员。对于这两类流动性大、岗位调整频繁的人员也要签订责任书的背景,罗晓勤解释称,主要是为了防范生产企业的员工缺乏法规知识,或者责任心不强,在操作中超出法人代表意志以外的违规事件发生。"老板守法是应该的,员工环节也必须要把好关。"

    罗晓勤还透露说,前段时间中山市传出墨汁粉条事件的当事人供认技术是从东莞万江学来的,经过严格检查后,没有发现这种说法的依据。会上,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要求对生产垃圾食品的负责人快查重处,第一时间封锁问题食品,让责任人遭遇倾家荡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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