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统一考试5月7日进行,记者从南京检验检疫局得知,今后凡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都须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昨天,来自南京、镇江的103名食品出口企业质量管理员在南京考点参加了统一考试。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的定量方法,85分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人员禁止上岗,必须经过补考合格后方可在出口企业从事食品质量管理。
据悉,此次考试的报考条件为年满18周岁的从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对于拟从事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具有食品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考核合格人员由江苏检验检疫局颁发出口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培训证书。
对食品出口企业质量管理员进行统一考试,并要求合格以上才能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在南京尚属首次。目前,这一规定只适用于食品出口企业,对从事食品内销的生产、销售企业尚无此要求。
检验检疫部门开展此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考核,是为了加强出口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我省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卫生控制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