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查明,今年4月,谢某新伙同陈某勇、“阿威”、“阿坚”(3人均在逃)共出资60多万元密谋在龙湖开设生产假冒伪劣“红牛”饮料的加工场,5月中旬,该加工场正式开始生产。据犯罪嫌疑人谢某新等人交代,其通过非法渠道先后购进饮料生产线2条和大批假冒“红牛”饮料的易拉罐,用糖水兑香精的方法生产出假冒“红牛”饮料,然后以每罐2元钱的低价销往外省。
经初步调查,该制假工场至今已生产、销售共约15万支,市场价值估算在80万元以上,非法获利15万多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新等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余8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专案组已派出精干警力对涉案的其余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