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逐渐升高,食物中毒进入高发期,石家庄市严控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承办10桌以上宴席须做好食品留样,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克。
夏季已经来临,气温逐渐升高,食物中毒也进入高发期。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市直管各餐饮服务单位夏季食品安全的管理。按照要求,承接重大活动和承办10桌以上宴席等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工作,每种食品留样不少于100克,分别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0-4℃冷藏保存48小时;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按照有关通知的要求,市直管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要严把食品进货关,规范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认真落实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登记、验收、索证索票工作;各种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应仔细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以及相关检验、检疫证明,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并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在经营场所公示,不得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杜绝食品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行为的发生。
同时,各相关单位应规范加工经营过程,确保饮食安全。餐饮加工制作、储存、服务等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冷拼菜制作必须在符合要求的冷拼间进行;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要分开存放,防止生熟交叉污染;加工食品要蒸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5℃;改刀熟食的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确保餐饮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接触即食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使用前必须严格消毒。并做到不超范围经营,不超负荷经营--严格按照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禁止擅自扩大经营项目,严禁未经审批,超范围加工冷拼菜和生食海(水)产品;根据自身的加工接待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影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增加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