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罗城5月16日讯(通讯员 银胜春 陈任贤)近日,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一名无良屠商,因私自制售添加了非食用添加剂硼砂的猪肉,涉嫌销售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5月10日,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罗城县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和疾控中心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行为专项检查行动,联合执法组在东门镇农贸市场屠商廖某的肉摊内,查出卫生部明令禁止使用于食品添加的含硼砂的猪肉,当场查扣硼砂猪肉23.15公斤,用于添加食品的硼砂35克。涉案当事人廖某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成为河池市查获的首例违法添加非信用物质案件。
硼砂与吊白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47种非食用添加物质基础,早已被卫生部列为严禁的非食用物质添加剂名单,这些物质食用过量可引起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严重的会引起癌症。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廖某供认,添加硼砂主要是为了猪肉有个好卖相,色泽光亮、不易变质、肉内水分不会流失。就这样,为了营利,把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直接损害广大职工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鉴于廖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了销售有害食品罪,为此被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审理。5月13日,罗城警方则依法对廖某执行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