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重庆:食药安全整治不力的区县负责人将被追责

   日期:2011-05-1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73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为进一步集中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的意见》。

    《意见》明确,将建立强有力领导机构,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组成领导机构,将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作为促进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头等大事抓好、抓实。同时,我市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要像打黑除恶一样,严打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公安部门主动、强力介入,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的有效机制,实行刑事司法程序优先,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要依法快查、快处,在全国率先对食品安全犯罪适用《刑法修正案(八)》,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同时,要深挖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严打背后的"保护伞".

    《意见》还要求,对每一个食品生产经营,都要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要将《刑法修正案(八)》、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纳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掀起宣传、学习高潮,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逐户、逐人宣传培训到位。

    此外,《意见》还明确规定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镇街责任,把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建立起"纵向到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及责任体系,不留监管空白。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整治工作中行动不力、效果不好的区县负责人,严格追责。

    记者 刘洋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