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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11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可举报

   日期:2011-05-20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21    

    虽然去年4月1日,银川正式实施了《银川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但目前仍有不少市民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方式、内容和举报奖励仍有不少疑问。5月19日,记者就此咨询了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

    并非举报就有奖

    市食安办工作人员解释,奖励分为三个等级,并非举报就有奖。

    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能提供关键证据和票据,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的举报设为一级举报,按该案货值的4%及以下给予奖励。

    除了一级举报外,同时根据举报者提供的线索价值设有二、三等级的奖励,按该案货值的2%和1%及以下给予奖励。每件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执法机关查处后无涉案货值,但证实被举报者存在违法事实的,可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员50元~500元奖励;对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哪些违法违规行为能举报

    根据《办法》规定,对举报11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进行奖励。

    种植、养殖、加工、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举报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的;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范围、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取得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加工小作坊准产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从事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已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的生产企业使用非清真食品原料生产清真食品等。

    该怎么举报

    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可向市农牧局(6889010)或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6036467)举报。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可向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管理办公室(5069571、5069572)举报;食品流通环节可向工商部门投诉中心(12315)举报;餐饮服务环节可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96311)。

    不清楚向谁举报的,可向市食安办举报(68883986889062)。举报单位对举报人的所有信息及举报材料和记录实行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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