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提升监督抽查的科学性。在市局层面,相关处室积极分析研究现行监督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紧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对食品添加剂问题或隐患较多的食品加大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在检测机构层面,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测任务。在区县局层面,在认真配合执行市局的监督抽查任务的基础上,重点要结合本区域实际,用好、用实市局下划给各区县局自行掌握的监督抽查批次,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二是着力提升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加大监督巡查力度,消除监管死角,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并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加强管理、健全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开展检查,即:对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敏感的、有地域特色的、消费受众广的、高风险的重点产品;对乳制品企业生鲜乳收购、含乳食品原料乳粉购进、肉制品企业原料肉购进等重点环节;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房等重点部位以及生产加工小作坊这个薄弱部位开展集中检查,提升安全监管针对性。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查处的有效性。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摸排,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依法从重从快查处非法生产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存在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等现象的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使用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对非法生产和使用添加物涉嫌犯罪的案件,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和检验鉴定证明,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管,做到"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吊销一批、教育培训一批、严厉打击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