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专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荣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期省政府决定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行动。我省有什么工作安排?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有哪些?重典治乱采取哪些硬措施、硬办法?如何奖励举报?在加强领导和责任追究方面有什么措施?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荣杰。
问:最近,全国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专项工作,我省有什么工作安排?
答:今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省政府确定了食品安全的六项重点整治工作,并结合省内实际,决定4月至8月在全省开展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为主要内容的猪肉、辣椒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当前,最突出的任务就是要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更大规模、更加深入、更加持久的整治,通过集中力量排查隐患,严厉打击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各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心放心的食品。
问: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从源头上治理非法添加行为。严查食品制作和加工的源头,追查非法添加剂形成和流入的渠道,重点查处化工产品、药品等生产经营企业违规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的行为,严把农副产品种养殖和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道关口。二是严厉惩处非法添加行为。重典治乱,让不法分子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安全的企业付出高昂代价,倾家荡产,身败名裂,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三是建立企业诚信体系。2011年年底前,全省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于没有食品安全信用的、有劣迹记录的,坚决清除出这个行业。四是完善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规范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管理制度,有效杜绝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反复发生。还要制定激励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发展,提高优质
问:重典治乱有什么硬措施、硬办法?
答:食品非法添加危害很大。前期,全省出台了强化企业监管的十二条硬措施、硬办法,这次整顿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做:凡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养殖生猪,或者收购、贩运、屠宰、销售明知为此类生猪及其制品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吊销许可证照;凡违法生产经营食品非法添加和食品添加剂超标产品的企业,一律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下的并处五万元罚款,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的罚款;年底前将建立全省联网的食品行业从业禁入人员"黑名单"库,实行市场退出制度,严重违法者不得再涉足食品行业。
问:关于举报奖励全省有什么措施?
答:对今年的重点领域整顿,省政府已安排500万元用于投诉举报奖励。从6月1日起,凡经查实举报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线索,违法货值在一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二千元。违法货值一万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一万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制定了具体的奖励制度和奖金发放细则,向社会公布了各部门举报电话,希望人民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得到查处,违法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问:为确保整治效果,在加强领导和责任追究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工作由省、市、县政府统一负责、领导,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协调联系和督导检查,以县(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把监管延伸到村组(社区),落实到每一个监管对象,并严肃责任追究。省政府强调今后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不管发生在哪个地区,涉及哪个部门,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县(市、区)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并取消发生问题的县(市)卫生县城或卫生城市称号。我们省食品安全办将按照省政府要求,做好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步好转。
(本报记者 樊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