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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信息纳入基本公共卫生 新增项目遵5原则

   日期:2011-05-2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11    

    中新网5月24日电 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加食品卫生信息报告。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对此表示,在基层的医疗机构里增加食品卫生信息报告有助于跟区、县专业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相互配合,了解各地的食品安全问题情况。

    24日上午,卫生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情况。秦怀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上述表述的。

    秦怀金指出,食品安全问题是当前非常重要的问题,也确实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当前,省、市、县都有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但是基层还不是很健全。这次在基层的医疗机构里,在社区、农村、乡镇卫生院,包括村医和村卫生室,增加这个服务项目,它跟区、县专业食品监督管理机构是相互配合的,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的职责首先是发现,因为基层的医疗卫生人员跟老百姓接触得比较多,对各地的情况也比较了解。发现了问题及时报告给专业机构,其次,基层医疗机构定位在协助,从法律上讲监管和处置仍然是有专业的机构来实行。基层医疗机构起到前哨一样的协助发现和报告信息的作用。

    秦怀金表示,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工作组和专家组作用,经反复论证,并多次与财政部沟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确定了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新增服务项目:

    一、体现均等化理念,不同地区、不同人群能够平等受益;

    二、项目干预措施有效,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三、针对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确保群众能够直接受益,项目有明确的服务对象、内容和标准;

    四、新增公共卫生服务应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相匹配,且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有能力实施;

    五、有专项经费或其它渠道支持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挤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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