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超市买的包装食品里面,用了哪些食品添加剂?只要看看配料表,就会一清二楚。近日,国家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规定,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 添加剂不得用于掩盖食品质量缺陷。
5月13日,国家卫生部公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针对最受人们关注的添加剂问题新标准规定: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连日来,关于食品安全的各项举措纷纷出炉,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政府在规范食品安全上的决心。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何计国副教授则认为,这是该次颁布的新标准中,最能让老百姓直接获益的一项。
此前的规定中,食品标签中只要求标示使用超过2%的添加剂,如防腐剂、着色剂等,而此次将标注范围扩展到所有添加剂。何计国认为,这一举措在明示公众的同时,还能对企业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一方面控制添加剂的使用种类,另一方面可以减少不合格企业钻空子的机会。"标签上须明确标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者的联系方式"的要求,更是加强了这种约束作用。
食品添加剂:
尽可能减少用量
这次《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了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除了面粉增白剂已不见踪影外,还删除了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这也是基于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标准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使用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同时提出,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使用量的原则。
食品标签:
应真实准确通俗易懂
修订后《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强调了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新标准要求,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也不应具有暗示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增加了推荐标示可能对人体致敏物质的要求。对此,何计国表示,标签上每一项内容的标注形式非常重要。如果只在添加剂一栏标注通用名(化学名),那么对老百姓来说,就几乎等于没写,因为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因此,更科学且易懂的方法应该是添加剂种类在前,通用名在后,这才能真正做到让百姓知情。
新标将于六月实施
新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食品用香料分类、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等。这些都保证了大家选购食品时,清楚其中所包含的添加剂,做到心中有数。据了解,《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于2011年6月20起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于2012年4月20日实施。
给您提醒
认识食品
添加剂
●亚硝酸钠 护色剂 使肉制品色泽红润,保鲜防腐,过量食用麻痹血管运动中枢。
●苯甲酸 防腐剂, 增加食物保鲜期,过量对肝脏功能有不同程度损害。
●甜蜜素 甜味剂,比普通糖甜200倍, 暂无。
●蔗糖素 甜味剂,以蔗糖为唯一原料,孕妇慎用。
●柠檬酸 酸味剂,用做风味剂,过量摄用,儿童易兴奋,大人易肌肉痉挛。
●木糖醇 甜味剂,有一定营养价值 过量易刺激肠胃,引发腹泻。
●谷氨酸钠 增味剂,让味道更鲜美(是味精主要成分),过量导致晕眩、头痛。
●糖精钠 甜味剂,增甜加香, 人工合成,尚未排除致癌可能性。
●安赛蜜 甜味剂,人工合成,糖尿病人也适用, 代谢差人群少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