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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严查流通领域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

   日期:2011-05-2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695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贸易局获悉,今夏我市将进一步严查流通领域食品使用非法添加剂行为,重点监管生猪、豆类制品、水产品、餐饮企业。

    据了解,在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基础上,我市将在生猪宰前认真做好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新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的检测工作,做到每批必检,并将抽检比例从原来的4%-6%提高到8%-10%,对检测不合格的生猪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屠宰肉品的品质检验工作,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决不上市销售。做好外地进入肉品的备案登记和报检工作,确保输入肉品质量安全。同时,全力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有关批发市场、菜市场、生猪和蔬菜基地等9个行业,分批建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链,确保上市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可控可溯。加强对豆类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规范企业生产加工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法添加剂行为;组织开展豆类制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地下小作坊;加强市场检查,确保上市豆类制品质量安全。

    同时,要继续抓好蔬菜农残、水产品甲醛等项目的检测工作,对检测不合格的商品依法进行处理。严格做好餐饮业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跟踪管理。今年年底前,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豆类制品准入企业和餐饮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记者 徐跃年 通讯员 王鹏云

    (本文来源:宁波网-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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