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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相关药品包装将加警示语 “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日期:2011-05-28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87    

    简要内容:记者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防止不法分子将药品非法添加到食品中,本市下发《关于开展规范药品标识和销售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易被滥用或可能被非法添加的相关药品都将在包装或说明书上贴警示标识,本市将对上述药品加强监管。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本市销售的相关药品,消费者还看不到加贴的警示标识。

    人民网·天津视窗5月27日电:昨天(26日),记者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防止不法分子将药品非法添加到食品中,本市下发《关于开展规范药品标识和销售管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易被滥用或可能被非法添加的相关药品都将在包装或说明书上贴警示标识,本市将对上述药品加强监管。

    据介绍,本市药品生产企业目前正在核对所生产的品种,对生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卫生部公布)和"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农业部公布)中相关药品,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印或加贴等警示标识。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本市销售的相关药品,消费者还看不到加贴的警示标识。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于6月20日前将变更后的说明书或标签报市局药品注册处备案,6月30日后出厂产品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加印或加贴"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记者郑妍 实习生梁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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