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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食蔬菜引发日光性皮炎

   日期:2007-08-1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58    

  夏季以来,有人因为过量食用蔬菜,暴露部位出现了浮肿、瘀斑等急性皮肤损害的症状。医生认为,这些是因为人们对蔬菜所含的感光物质过于敏感,不能正常代谢所致。因此,有皮肤过敏史的人们,要有选择性地食用蔬菜。


  据介绍,常吃蔬菜虽然有益人体健康,但由于蔬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无机盐、纤维素等
营养物质,有些人会因为吃了某种蔬菜,经强光暴晒引发皮炎,临床医学称之为蔬菜日光性皮炎。

  蔬菜日光性皮炎又称“大头瘟”或“大头风”,多发于20至40岁的女性,儿童发病也较常见。此病发病较急,一般在人们进食野菜或蔬菜后5到20小时即发病。此皮炎是由于人们食用或接触光感性蔬菜,如榆树叶、槐花、刺儿菜、马齿苋、灰菜以及黄泥螺等,再经日光暴晒所致。轻者暴露部位出现浮肿、瘀斑等急性皮肤损害,重者则会出现水疱、血疱、坏死,且颜面肿胀异常明显,眼裂常不能睁开,并伴有发热、头痛、胸闷、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全身性反应等。

  蔬菜引发日光性皮炎,除了与人们的体质密切相关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食用的野菜或蔬菜含有某种感光素,且发病率和病情轻重与烹调方法和进食菜量有一定关系。食用蔬菜量多者,不但发病率比较高,而且病情也会比较较重。二是人们进食上述蔬菜后必须经日光照射下才能发病,这是由于蔬菜中的感光素要在阳光的照射下才能发挥致病作用。因此,人们食用蔬菜后的发病部位多在阳光能够照射的地方,而且发病日期多为天气久阴突然放晴的日子。

  医生提醒,一旦进食蔬菜发生日光性皮炎,应立即停止食用与发病有关的蔬菜,避免晒太阳。对于过敏症状较重者,可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抗组织胺类药物。对阳光敏感者,在夏季可随时服一些清热凉血除湿类的中成药,如导赤丹、栀子金花丸、牛黄清心丸、清肺抑火丸、人丹、十滴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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