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端午节、儿童节前夕,江苏省质监部门对传统节日食品、儿童食品及用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5月30日,省质监局公布抽查结果并曝光了一批不合格食品。
此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白酒、茶叶、豆制品、蜂蜜、糕点、罐头、黄酒、绿豆糕、葡萄酒、肉制品、咸鸭蛋、粽子等12类传统节日食品以及饼干、方便食品、果冻、蜜饯、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7类儿童食品,共2508批次,合格2451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7%.
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中,太仓市顾氏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淀粉酶活性仅为2 ml/(g.h),低于标准规定值≥4 ml/(g.h)。仪征市俊龙风鹅厂生产的风鹅,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分别超过标准规定73倍、325倍。海安县曲塘镇龙江卤菜加工经营部生产的耳片,亚硝酸盐、山梨酸含量分别超过标准规定2倍、3倍。镇江市丹徒区宝堰施记糕点食品厂生产的油炸糕点、通州区先锋镇旺盛食品厂生产的桃酥,铝含量分别超过标准规定8.6倍、6.7倍。如东县强威食品厂生产的面包,菌落总数、霉菌分别超过标准规定20倍、210倍。南通吴氏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花,甜蜜素、铝含量分别超过标准规定2.5倍、1.4倍。苏州鲍家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鲍家碧螺春茶,铅含量超过标准规定值3.6倍。徐州味之源调味食品厂生产的料酒,山梨酸含量达到了1.3g/kg.苏州傻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比萨薯片,菌落总数超过标准规定3.2倍。淮安市楚州区席桥镇浦马蜜饯加工经营部生产的绿丝,大肠菌群、柠檬黄含量分别超过标准规定的3倍、2倍,且检出了禁用的亮蓝(合成着色剂)。 (耿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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