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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商局新成立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清查“问题饮料”

   日期:2011-06-0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05    
        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市工商局新成立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中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剥离,由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专门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原青白江区工商局局长陈东任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

        履新头件事 清查"问题饮料"  "为确保我市流通环节饮料类食品质量安全,台湾生产的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胶锭粉类产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具备合法的进口手续及检验检疫证明才能上架销售,无进口手续及检验检疫证明或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销售。"昨日,新上任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陈东接受成都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他透露,针对近期台湾发生的饮料等食品中非法添加剂苯二甲酸酯类非食用物质一事,市工商局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上述饮料、食品等在流通环节的清查工作,具体由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牵头负责。

        陈东履新的"第一把火"便烧得旺旺的――除了清查"问题饮料",凡是发现有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暂停进口台湾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名单"内的食品,一律下架、封存;同时,还要求辖区内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开展自查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食品中检出塑化剂(DEHP)清单》,对购销、库存等情况开展自查。"这是一种谨慎的做法,扩大自行检查的范围,对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有好处。"陈东称。

       截至目前,相关超市已主动下架封存全部"悦氏运动饮料"等问题食品200件。不少超市表示,之前购买"问题饮料"的消费者可凭小票退货。

       市工商局新设处室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陈东介绍说:"专设一个处负责食品流通安全,旨在加强工商部门在食品监管方面的力量。"新成立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从原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处中剥离出来,有以下功能: 

      ●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全市食品流通许可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 

      ●承担本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协调工作,发布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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