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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蔬菜生产经营者可享受优惠水电价

   日期:2011-06-0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40    

    新华网南宁6月3日电(记者王秋凤)今年春夏季节,广西一些地区出现了严重的蔬菜价贱滞销现象。有专家认为,市场流通渠道收费偏高是蔬菜"卖难"的重要原因。为此,广西物价部门日前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解决收费偏高问题,包括规定蔬菜生产经营者可享受优惠水电价。

    新采取的措施规定,对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对大型农贸市场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大型农贸市场用水则根据当地情况,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或经营服务用水价格。

    此外,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受电变压器等级在315千伏安以下的可享受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优惠;只有在315千伏安以上的(含315千伏安)才按一般大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新采取的措施还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市场设施租赁费,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即便是没有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市场设施租赁费,如收费标准过高,物价部门也将采取引导、劝诫、公布参考收费标准、公开曝光等多种手段,推动降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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