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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校园周边5毛小食品遭严打 无健康证的最高罚1万

   日期:2011-06-0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72    

    昨日,长春市工商局召开专门会议决定,从6月1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覆盖校园及周边100米

    按照长春市工商局局长王铁酩介绍,近年来,市场上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种类繁多,花样翻新。其中产自外地的不合格儿童食品比例较高,且多分布在校园周边的小食杂店。

    此次,工商部门决定,从6月1日起,展开专项整治,行动范围将覆盖长春地区所有小学、初中及其周边100米内的食品经营场所,尤其针对校园周边的5毛钱小食品进行严打。而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以及小超市和食杂店将成为重点整治场所。

    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按照整治行动的安排,此次将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发现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将依法查处。对来源不明、渠道不清,不能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票据的食品立即责令下架,并依法收缴,从严惩处。

    发现没有QS标识、没有合格证明的食品,没有食品标签、保质期、生产日期及标注不清晰的预包装食品后,立即下架,并依法收缴,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立案查处。

    对包装粗糙或漏气、食品标签模糊、生产日期易擦除等涉嫌质量存在问题的食品,要立即组织人员送样检验;对超过保质期、存在异物、长毛等可以直接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发现后立即下架,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检验结果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从重惩处。

    发现没有健康证明或健康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从业人员,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含)以下罚款。

    "在整改通知书限定期限内仍没有改正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坚决予以查处。"王铁酩如是说。

    不合格产品将在校园公示

    "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没有软环境,要是整改过后督察组再发现问题,就处理你一把手。"会议上,王铁酩还要求,在整治的同时,有抽检职责的县(市)局、城区分局要委托有合法资质的质检机构大力开展儿童食品的抽样检测工作,针对学生消费的热点食品,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标签标注不清的食品,加大抽样检验频次和数量,确保儿童食品安全。

    此外,还将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在全市各中小学校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公示牌,及时公布近期检测不合格的小食品名单,对学生进行温馨提示。

    记者 吴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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